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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困难教职工申请互济会会费补助申报情况公示

作者: 王斌 | 发布时间: 2019/11/27 | 4064次浏览

2019年度困难教职工申请互济会会费补助申报情况

 

公   示

 

根据区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申请互济会会费补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规定,2019年度困难教职工申请互济会会费补助的申报条件为:

1.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因2019年度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会员本人2019年度患病并且当年基本医疗费支付在3万元以上(个人自费0.8万元以上)的。

3.会员本人常年身患重大疾病并且2019年度新增医药费5万元以上(个人自费1万元以上)的。

 

经本人申请,我单位在调查审核的基础上,认为

 

     许网青、张建平、尹文华、李卫、周银仙、高英芳

 

等同志基本符合2019度困难教职工申请互济会会费补助申报条件,拟上报上级工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一周内向本单位工会反映。

 

                常州市金坛区华城实验小学工会委员会

               2019 11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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