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华城实验小学2020年秋学期新生入学通告
作者: 龚海胜 | 发布时间: 2020/06/28 | 13267次浏览
金坛区华城实验小学2020年秋学期新生入学通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金坛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坛教字〔2020〕3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区范围内,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金坛区户籍儿童。
二、招生计划
9个班。
三、招生方式
免试入学。
四、招生范围
1.施教区范围:东:汇贤路;南:南环一路;西:东环二路折至北环东路;北:晨风路。
2.施教区覆盖:华苑新村、华苑一村、华苑二村、华苑三村、圣东福地、焦园村(东环二路以东)、古石林、华城嘉园、华城新邨、名仕家园、书香苑、美丽华公寓、金胜花园、职教公寓、金水湾、东城宜景苑、天赐园、华城四村、百鑫家园、紫竹苑、翠堤湾、(金巢公寓、华城二村、金河花园、碧水华庭:由家长自主选择华城实验小学或华罗庚实验学校新城分校报名)等。
五、招生办法
第一阶段:线上报名
7月6日至13日,开通网上报名通道,家长通过扫描“网络招生在线报名”二维码,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根据报名说明与要求,逐项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拍照上传相关材料。
“网络招生在线报名”二维码
第二阶段:线下审核
7月16日至19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学校进行线下材料审核。家长根据初审短信通知的时间安排,依据以下提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华城实验小学“1号楼一楼大厅”进行材料审核。如遇对上交材料还不清楚的,可以先带好相关材料,在现场登记时咨询工作人员 ,再补全相关所需材料。
(一)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施教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凭下列材料登记:1.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带原件和复印件,只要复印户籍、户主和儿童信息那三页);2.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拆迁安置协议等,带原件和复印件);3.儿童出生证(带原件和复印件);4.家园联系手册(带原件和复印件,只要复印儿童信息那一页);5.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登录http://58.216.151.149:9102打印,原件开学报到时交班主任)。
提醒1:因疫情原因,新建住宅延迟交付的,依据购房合同(截至2020年12月)和购房正式发票原件;2020年房屋已交付,但未能领取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正式购房契税税票。(带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只要复印有房产小区名、户主姓名、签名盖章那三页)
提醒2:房子贷款抵押的,房产证不在身边,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或到金坛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打不动产证明,查询信息有效期为1个月。
提醒3:使用祖辈房产报名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①儿童及儿童父母均无房产;②儿童及儿童父母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③儿童及儿童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具备以上条件的,需提供儿童父母及儿童3人的“无房产证明”[监护人带好“结婚证、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到金坛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打不动产证明,查询信息有效期为1个月]。
(二)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施教区无房产的适龄儿童(金坛户籍进城务工创业人员和非金坛户籍流动就业创业人员),凭下列材料登记:1.户口簿(带原件和复印件,只要复印户籍、户主和儿童信息那三页);2.居住证(非金坛户籍流动就业创业人员,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1年)、租房协议(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1年)、缴纳水电票据(带原件和复印件);3.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1年以上金坛区社保凭证、与金坛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带原件和复印件);4.儿童出生证(带原件和复印件);5.家园联系手册(带原件和复印件,只要复印儿童信息那一页);6.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登录http://58.216.151.149:9102打印,原件开学报到时交班主任)。
提醒:在本施教区的金坛户籍进城务工创业人员和非金坛户籍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先按照规范流程来校办理登记手续,然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登记学校不一定是适龄儿童就读学校)。
六、温馨提示
1.对符合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学区适龄儿童,我校将进行线上报名登记、线下材料审核,请家长根据报名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家长先提前网上报名(7月6日至13日),再根据初审短信上安排的时间,到我校现场审核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7月22日,我校公布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5日前,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3.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我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确认。
4.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证件、文书资料,我校将把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并报告区教育局将这一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适龄儿童待入学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5.儿童监护人在本施教区有房产且户籍也已迁入本施教区的转学学生,办理登记时间为秋学期开学前一周。因实施标准班额(45人/班)办学,我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仅作登记。若有空余学额,将逐一办理转学手续;若无空余学额,将送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6.因疫情防控的需要,由一名监护人携带材料前来面审,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进校时请出示“初审短信”。注意初审短信上安排的时间段,不要提前排队等候。请服从学校工作人员安排,自觉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配合测温,排队保持一米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七、咨询电话和网址
咨询电话:0519—82303765,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八、投诉电话
学 校:0519—82305269(校长室)
责任督学:13815002978
区教育局:82824278(基教科)、82881815(督导室)。
九、蓬勃校园
金坛区华城实验小学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