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各项优秀分子”的通知
作者: 张国俊 | 发布时间: 2020/06/29 | 4148次浏览
各班: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评选和表彰2020学年度春学期华城实验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五爱”的思想情感。热爱集体,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明辨是非,有良好的行为和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勤俭节约,操行评定为优。
2、学习好。学习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方法正确,学习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各科学习成绩均为优秀。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品质,开朗乐观、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体育课成绩优良,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和因病无体育科成绩的学生(须有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此项成绩按具体情况可酌情考虑。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工作态度好。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积极完成自己担负的社会工作,乐意接受并积极完成学校各项任务,不计较个人得失,任劳任怨,勇于创新。
2、工作作风好。作风正派,为人表率,计划组织性较强,积极主动联系班主任和级组长,与同学共同开展工作,大胆管理,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效果好。工作积极主动,多想办法,克服困难,工作成效显著,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4、学习好。各科成绩基本达到“三好学生”的要求。
5、必须在班队、大队部中担任班队干部职务。
(三)“单项标兵”条件
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评选名额分配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各班要严格按照比例下达指标进行评选。 “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按学生总数的15%的比例推荐,优秀班队干部每班2名。单项标兵按学生总数的20%的比例推荐。
三、评选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评选程序:
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逐级选拔:
1、班主任进行全班动员,宣布评选条件和名额,组织讨论,统一思想。
2、学生个人小结,小组讨论,酝酿提名。
3、征求科任老师意见,班主任将各方面意见进行归纳,提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由全班同学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4、报学校审批,评选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单项标兵”
(二)注意事项:
1、各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被推荐人名单要在班上公示。
2、填写《 “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 “单项标兵”评审登记表》。填表应注意的问题:①必须填上操行 (或德育考核) 等级;②“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要写清一年来的主要成绩,“单项标兵”要写清称号。
3、报送材料:各班直接到钉钉班主任群填报评选结果,学校将根据上报情况进行审批,并发奖状。逾期报送不予受理(上传时间:7月6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