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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华城实验小学个别中层干部岗位竞聘工作方案

作者: xzb | 发布时间: 2020/08/23 | 3659次浏览

常州市金坛华城实验小学个别中层干部岗位竞聘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用人制度,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想做事、能做事、善做事、做成事的学校中层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全面发展,根据坛教人字〔2016〕21号文件《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暂行办法》精神,决定在校内实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改革用人制度,通过对学校中层管理机构调整、重组,实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精神,切实做好学校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聘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粉林

  员:陈志平、龚海生、王斌、钱明富、于荣华、陆云峰

三、岗位设置

德育处(政教处)主任:1个。

四、聘任范围

符合聘任条件的常州市金坛华城实验小学在职教师。

五、聘任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工作实绩明显。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意见,能合法依规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群众威信高。

3.具有任职岗位所需的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须有丰富的德育工作经验、副主任工作经历两年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6.年龄:38周岁以内(1982年 8月31日后出生)的教职工。

六、选拔程序

1.制定方案,自主申报。召开行政会议,启动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教师自主申报,于8月24日前填写并递交申报表(见附件1)。(8月23—24日)

2.材料审核,综合考评。对自主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近年来申报人工作进行综合考评。(8月26日前)

3.竞聘演说,民意测评。(8月28日)

(1)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申报人发表竞聘演说;

(2)教职工对被竞聘人员进行民意测评。

4.选拔任用,考察公示。学校选拔任用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任对象,并公示。(8月29日)

5.组织审核,聘任备案。学校党总支集体讨论,并做出聘任决定,学校聘任结果上报区教育局备案。(9月4日)

七、职位管理

1.竞聘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为三学年。新上岗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本次竞聘岗位聘期为一年,经考核称职后正式上岗。聘期内享受中层干部待遇,任期届满后,必须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2.中层干部实行免职制度,聘用的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现职:

(1)男性满55周岁的,女性满52周岁的;

(2)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

(3)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4)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职的。

3.如因工作特殊需要的,或特别优秀的学校中层干部,报教育局备案后,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届。

 

 

 

 

 

                       常州市金坛华城实验小学

                         2020823

 

 

 

附件1:

常州市金坛华城实验小学中层干部竞聘申报表

 

 


性别


出生

年月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原岗位及工作年限


最高综合和学术荣誉


竞聘岗位




单位

审核

意见

 

 

   












注:主要简历中请说明曾担任过何种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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